小心假租屋廣告真詐財,歹徒假冒房東簽約騙押金!租屋詐騙又有新手法,歹徒雇用「業務員」幫忙抄寫張貼公告之租屋廣告,然後按圖索冀,佯裝租屋者前往看屋,以蒐集房東、房租及看屋方式資訊,再利用許多房東因無法親自接待看屋,將鑰匙委託大樓管理員,看屋者可直接向管理員接洽看屋之漏洞,另於報紙刊登租屋廣告,於電話中冒充房東,要看屋者自行看屋並決定租屋後,以忙碌為由,派雇用之「業務員」直接前往租屋者處所簽約,同時索取押金1萬元,租屋者欲領鑰匙才發覺遇上假房東,想不到被騙者第二次看報紙招租廣告又遇上同一歹徒,於是立刻報警,將前來簽約的「業務員」送警究辦,但假房東卻逍遙法外。25歲的汪先生是在7月間看報紙的租屋廣告,地點位於北市復興南路,經詢問自稱姓黃的房東,操標準國語、40多歲、和藹可親,且以大老闆口吻表示不想出租,但開出的租金卻比行情少了5000元,但房東說他有事無法到場,可逕向大樓管理員接洽看屋,汪先生看屋後相當滿意,就主動聯絡房東,雙方談妥以每月1萬元租下該套房,黃姓房東又以生意忙碌無暇簽約為由,派了一名年約30歲的業務員到他公司簽約,汪先生當場付了1萬元押金,原以為租屋手續完成,待下班時要向管理員拿鑰匙,管理員卻說:「這間套房最近看屋的人很多,房東覺得不對勁,已經將鑰匙收回了。」再問房東姓蕭不姓黃,他才發覺被騙了。兩星期後,汪先生的女友在報紙租屋廣告上看到一則「八德路2段小套房出租」廣告,經電話詢問後,發現房東的語氣、年紀,看屋方式,竟然與上次被騙時一模一樣,於是向警方報案後,逮捕了出面簽約38歲的謝姓歹徒,謝○供稱是看了求職廣告,受雇於黃姓中年男子,他每天出發前領200元,下午收工時將沿路抄下的租屋廣告地址交給黃先生,可再領1000元,出面簽約共3次,每次領100元。本案被騙的汪先生在簽約時心想區區1萬元押金,應不致於被騙,但是事後才發現其實有以下詐騙陷阱是他當初未查覺的,1.租屋廣告不會詳細刊登地址2.租金比行情低許多3.假房東用電話遙控不會出面4.假房東虛張聲勢,故意裝有錢人,以不想租吊租屋人味口,引誘上鉤。警方借此案例提醒租屋者於簽約前務必要求核對房東證件及房屋所有權狀,另向大樓管理員及鄰居打聽房東狀況以避免租屋被騙。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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